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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卫士还是利益之争?男子举报企业污染被判损害商誉罪

高敏 重案组37号 2018-07-25

7月9日上午9:30,张文奇涉嫌损害商业信誉案在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文奇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当天,武陟下着小雨,法庭上的张文奇身穿灰色短袖和拖鞋。张文奇的哥哥看到他时感觉“人瘦了不少,有些萎靡”。

从2017年3月被捕至今,张文奇已被关押一年三个月。

44岁的张文奇是上海吉康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吉康”)负责国内销售的人员。武陟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为获取非法利益,自2014年7月以来,(张文奇)伙同他人使用虚假身份给中央、省、市、县环保、纪检、信访等部门,捏造、歪曲事实,污蔑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河纸业’)、武陟县智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智辉科技’)、武陟县广源纸业有限公司(下称‘广源纸业’)污染环境……其行为给几家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但张的辩护律师律师王振宇认为,张文奇的举报有线索来源,并非凭空捏造,“而且检方对于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鉴定意见不符合专业规范要求,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王振宇说,张文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当庭表示上诉。

全文5642字,阅读约需11分钟

▲张文奇举报过的广源纸业,拍摄于2018年4月26日。新京报记者高敏摄



上海一企业男子持续举报客户企业污染


张文奇所在的上海吉康是一家化工企业,结晶紫内酯(CVL)是其主要产品之一。这种成色剂染料是商业票据用的压敏纸和热敏纸的核心原料,主要供应国内外大型造纸厂。

武陟的江河纸业也是上海吉康的客户,张文奇是双方交易的主要联系人。超过10年的合作中,他每月至少到武陟出差一次,与江河纸业接触频繁。在他的印象里,广源纸业、智辉科技均为江河纸业的子公司。

张文奇称,自己于2014年7月发现广源纸业厂区内有一处未经审批的CVL生产点。事后, 张文奇在一份举报材料中写道,“他们投产后有毒废气直排、废水地下渗透、废渣在广源厂区深埋。”

上海吉康高管赵璞(化名)介绍,CVL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化工三废。其中,固体废物通常含有苯胺等致癌物质、少量重金属;废水、废气中不仅含有苯甲酸、氨气等有毒物质,大量无机盐、磷等还会造成水的富营养化。

自此,张文奇开始以广源纸业员工、武陟县群众身份进行环保举报。江河纸业、广源纸业和智辉科技均为举报对象。

据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2017年5月发出的《关于河南省武陟县网络舆情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其共接到各级各部门交办转办的江河纸业、广源纸业、智辉科技环境污染投诉31起。经公安机关查证,实际举报人均为张文奇。举报内容包括江河纸业环保违法,广源纸业、智辉科技等违法违规建设化工项目,倾倒有毒废渣,排放有毒废气、废水。


江河纸业门口,拍摄于2018年5月10日。


在张文奇的众多举报中,有一项为江河纸业、智辉科技和湖南亚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湖南亚帝”)一起在广源纸业“非法生产化工染料”,指的就是生产成色剂染料CVL。这是他举报的开端和重点。他在2017年初回顾举报历程时,至少7次提到自己举报CVL或染料厂。

张文奇举报之初,当地环保部门发现了广源纸业、智辉科技存在多个化工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多次做出行政处罚。

但张文奇认为这些都是小问题,更为严重的是生产CVL造成的污染。赵璞说,张文奇曾对他表示“没查出企业生产成色剂(CVL),是避重就轻”。

为此,张文奇和上海吉康的另一员工郑斌一起,开着车到武陟县政府、县税务局门口等地张贴了十余份“致全体武陟县人民的公开信”,举报上述几家企业的污染。这些公开信,后来被江河纸业等公司称为“小字报”。


“之所以同时举报这3家公司,是因为它们是关联企业。”张文奇的辩护律师王振宇表示,张文奇认为智辉科技和广源纸业是江河纸业的子公司。



广源纸业曾因非法倾倒污泥被处罚


在张文奇看来,处罚后非法企业仍在生产并危害环境。他在2017年初的举报材料中写道,2014年10月开始,江河公司不再把危险固废埋在广源厂区内部,而是偷埋到附近的农田里。

2015年4月15日,张文奇与郑斌出差时途径武陟。路过广源纸业时,他们看到多辆土方车拉着污泥一样的东西往外运。郑斌说,张文奇有化工背景,认为车上拉的都是生产CVL的化工废渣。郑斌开着车,二人尾随其后。

土方车向南开了3公里多,在一处农田边停了下来。张文奇事后写道,他们一条长长的深沟,将蓝黑色废物“倾倒入坑中后,又用土掩埋”。

重案组37号在张文奇当时拍摄的照片中看到,农田中挖出的一条深坑被大量蓝黑色废物填满,几乎与旁边的田地持平,延伸很远。附近的农田没有种植农作物,满是车轮压过的痕迹。


▲张文奇2015年4月尾随土方车行至农田所拍摄照片,蓝色废渣被倾倒在土坑内。


郑斌记得那是下午两三点,张文奇一边偷拍照片,一边拨打焦作市、河南省的环保举报电话,但环保部门的人一直没来。直到晚上五六点,几十辆土方车、挖土机再次出现,将埋好的废物挖走了。

附近大刘庄的村民也看到了掩埋废物又挖走的一幕。一名村民说,“我看到他们倒下来。环保查得可严了,让他们当天就挖走了,然后把坑填平。”

张文奇举报的第二天,武陟县环保委员会就对广源纸业、智辉科技进行了停电处理。县环保局还委托第三方检测了倾倒的废物样品。检测报告显示,该样品为污泥,且PH值、铅、镉、汞等物质的含量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污泥的要求。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2015年5月23日,华北环保督察中心也对举报材料中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确认非法倾倒物为广源纸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且是被承运人马某私自倾倒。对此,武陟县环保局责令广源纸业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两万元。

但武陟县环保局、华北环保督察中心的处理中,均未提及广源纸业生产CVL。张文奇继续举报。



持续举报与CVL项目有关


事实上,张文奇举报的CVL生产并非空穴来风。

《关于河南省武陟县网络舆情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显示,针对举报,武陟县、焦作市、河南省多级环保部门检查后认为,智辉科技曾在广源新厂区违法建设结晶紫内酯项目,查证属实。

依据环境监察网发布的《重大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处理情况信息公开表》,截至2016年6月29日,智辉科技在广源新厂区的CVL项目已拆除。

2016年,张文奇在举报信中写道,该项目被拆除后,又搬到江河纸业老工厂最后一排的车间里继续生产。该厂以生产造纸助剂为名,实际生产化工染料,并排放有毒气体,而且没有通过环评。


据2016年8月8日《焦作日报》公示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示公告》,经武陟县环保局检查,张文奇举报的上述问题不属实。

2016年,智辉科技在广源新厂区的CVL项目被取缔后没多久,新的CVL项目又将上马。工商资料显示,2017年2月,广源纸业、湖南亚帝成立了武陟县得通材料有限公司,新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源纸业院内,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CVL。

从张文奇的举报信中可以看出,他对环保部门的处理并不满意。在2017年初的最后一封信中,他写道:“造纸是当地支柱产业,江河纸业也是当地支柱企业,每年要交上亿的税收……靠这种(污染环境的)方式增加竞争力是一个合法企业应该做的吗?”


▲张文奇2015年4月尾随土方车行至农田拍摄照片,蓝色废渣被倾倒在土坑内。受访者供图



环保举报背后的两家竞对企业


祖籍河南的张文奇,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后从事化工品销售,对此类产品的生产、污染很了解。在同事赵璞眼里,张文奇非常重视环保,“他认为,以环境为代价节省成本,结果就是给环境带来危害,可能影响之后几十年乃至几百年。”

此外,赵璞还认为张文奇的举报与CVL有关。他说,张文奇在多年来的业务交流中,无意间向江河纸业透露过CVL的成本构成。2014年,当张文奇发现江河纸业也开始生产CVL时便“恼火了”,“觉得被骗了,我把很多东西告诉你,你却开始自己做了。”

但张文奇的辩护律师王振宇说,张文奇对此予以否认。

在被举报一方看来,举报是为了获得商业利益。除了江河纸业、广源纸业、智辉科技外,还涉及到上海吉康曾经的竞争对手湖南亚帝。

张文奇供职的公司上海吉康,与举报中反复提及的湖南亚帝,是国内最早拥有独立CVL技术的两家企业。湖南亚帝在获得环保等各项审批手续后,于2003年进入CVL供应市场,比上海吉康只晚一年。

5月11日,湖南亚帝的技术生产负责人张天锡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提供了一份该公司针对上海吉康的举报信。信中显示,湖南亚帝入场后,曾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多次举报,且举报者对CVL的生产工艺非常熟悉。湖南亚帝因此推断举报人为上海吉康。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至2014年,湖南亚帝曾因废水超标排放、气味处理不到位等问题,2次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改。2014年5月,企业打算恢复生产时受到附近居民反对。双方爆发大规模冲突并导致多人受伤,公司此后全面停产。

上述“举报信”称,湖南亚帝停产前,每吨CVL的市场价格为11万元左右;停产后,上海吉康将每吨CVL的售价提高了5万元左右。此外,湖南亚帝提供的一份CVL价格对比表显示,上海吉康卖给江河纸业、智辉科技的CVL每吨单价,从2013年的近10万元涨到了2014年平均二十余万元。

为此,2017年4月,湖南亚帝以CVL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上海吉康。举报后被转至上海市黄浦区工商局。2018年5月11日,黄浦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告知重案组37号,该举报目前未有定论,还在调查。

对于上海吉康的价格浮动,赵璞解释称生产CVL三废多,环保成本高,每吨产品仅三废处理就要花去5万元。“工厂2009年搬到上海金山之后,严格遵照环保标准处理,因而定价随之上升。”

湖南亚帝在另一份材料中写道,“张文奇对江河纸业的举报,是湖南亚帝搬迁到河南武陟后的‘故技重施’,为的是‘达到其垄断市场,牟取暴利之野心’。”

但王振宇称,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之前对湖南亚帝的举报是张文奇所为。“而且不管有没有竞争,污染都是存在的。”


▲广源纸业厂区,拍摄于2018年4月26日。新京报记者高敏摄



主要举报对象和被查处企业是否关联?


早在2015年5月,江河纸业的员工就发现有人张贴“小字报”举报污染问题,但一直没查出是谁。2017年3月13日,江河纸业正式向武陟县公安局报案,称小字报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武陟县公安局经审查后于3月15日正式立案侦查。

经侦查,公安机关将张贴小字报的嫌疑人锁定为张文奇。2017年3月23日,张文奇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刑拘,羁押至今。

2018年1月23日、4月13日、5月11日,张文奇案在武陟县法院三次开庭。

依据《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王振宇认为,张文奇不构成该罪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张文奇举报的企业确实存在污染问题。

比如,焦作市环保局《关于立即解决武陟县智辉科技有限公司等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显示,广源纸业院内的化工厂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对附近环境造成很大影响。河南省环保厅官网的《武陟县江河纸业和广源纸业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信息公开表》显示,广源纸业污泥堆放场所未严格执行环保“三防”措施。

但有争议的一点是:张文奇的主要举报对象是江河纸业,但被环保主管部门查出问题的是广源纸业、智辉科技。对此,王振宇称,虽然在工商资料中三家公司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但公开资料显示三者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广源纸业官网显示,2010年1月江河纸业对其进行了整体收购;智辉科技的注册地址在江河纸业院内,新厂建在广源纸业院内。

“江河确实曾在2010年收购了广源,但下半年就把股份转给了第三方,没有再参股。”5月11日,江河纸业办公室主任马锋对重案组37号表示,他向记者出示的一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显示,2010年12月20日,广源纸业的股东由江河纸业变更为徐国祥等自然人。

同日,智辉科技、广源纸业的负责人向重案组37号表示,外人说两家公司有关,是因为智辉科技租用了广源纸业的厂区生产、办公。

智辉科技综合部主任杨二军也否认了智辉科技是江河纸业子公司的说法。“要说有关系,就是智辉的注册地在江河院里。还有就是两家有合作,智辉为江河提供显色剂。”

但重案组37号查询工商资料发现,智辉科技的法定代表人林彦辉是江河纸业的股东兼董事。

5月11日的庭审中,张文奇也特别提到了3家企业的联系。

他说,“总干桥厂区(广源纸业)和老厂(江河纸业)是一个厂,周围的居民都这么说。而且总干桥厂区(广源纸业)和其他几个厂子(智辉科技等)是一个大门,所以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两个公司是一个厂子。”

▲广源纸业厂区,拍摄于2018年5月10日。新京报记者高敏摄



法院认定损害商业信誉罪成立


另一个问题是,如果张文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

“损害商誉罪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必须达到50万元以上这样一个结果。”王振宇说。

前两次庭审中,检方两次提交了司法鉴定意见,以证明江河纸业因张文奇举报蒙受的经济损失。第一次鉴定意见显示的经济损失为70余万元;第二次的鉴定意见,损失增加到82万余元。

第二次鉴定,由武陟县公安局委托河南中财德普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鉴定意见书显示,南京人民印刷厂曾于2015年与江河纸业签订了一笔购销合同,后因张文奇传播企业污染环境违法信息而暂停订单。根据江河纸业的毛利率40.73%计算,公司损失金额82余万元。

王振宇认为,“暂停”订单不等于“取消”,属于“结果待定”,不可以作为鉴定基础。他还指出,该鉴定对江河纸业经济损失的计算方式错误,违背了基本的财务常识。“毛利润并未扣除企业必须要上交的各种税费及相关成本,不能客观反映商品销售的实际获利水平。”

此外,控方还在庭审中出示了多份证据,试图证明张文奇举报的目的是获取非法利益。

其中一组证据是银行转账记录。张文奇的银行卡记录显示,某两家物流公司曾向他转账,约二十余万元。而这些钱,早先曾由张文奇供职的上海吉康转到物流公司账上。控方认为,这是张文奇举报竞争企业后公司给予的奖励。

但王振宇表示,钱是张文奇挂靠在物流公司兼职做生意赚的,“没有证据表明,这是对举报污染的奖励。”

另一组证据是张文奇与公司领导的QQ聊天记录,以证明张文奇的举报行为经领导授意。但王振宇告诉重案组37号,他在电脑上看到的所谓QQ聊天记录,“没有文字内容,只有链接,也没打开”。王振宇因此认为,这不能证明张文奇举报是受领导指使,而且“用2016年的QQ聊天指挥之前的举报并不合理”。


宣判前,张文奇不认为他的举报有错。他告诉王振宇,自己的举报是真实的,从公开的处罚文件可以看到。“我又没有犯罪,为什么要认呢?即使被判刑,出去之后还要继续举报污染企业。”


7月9日,重案组37号从官方渠道获知,武陟县人民法院已对本案宣判:张文奇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张文奇当庭表示将上诉。


新京报记者 高敏 

编辑 滑璇 李骁晋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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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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